广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海绵城市科学技术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重大事项开展论证、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