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交通运输、商务、口岸物流、海关、税务等部门(单位)应当完善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行公路、铁路、江运和海运等多式联合运输一单制改革,降低市场主体跨境贸易运营成本。鼓励物流企业依托物流园区对不同行业分类开通物流专线,减少物流转运环节,降低市场主体物流运输成本。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