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提前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策咨询和服务,全程跟踪对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涉及多个子项目的工程,应当帮助指导识别工程整体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内容。

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