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餐饮合理消费、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避免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办公。

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