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体检,是指通过综合评价城市发展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制定对策措施,优化城市发展目标、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解决“城市病”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物业权利人,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合法建造或者依法取得不动产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城市公共空间和设施建设管理责任的单位以及其他可以依法被确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二环内做“减法”,是指疏解人口和低端低效产业,重点发展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等高端功能,补充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和绿地、停车场等公共空间,打造高品质城市环境。二环外做“乘法”,是指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引导城市新兴功能向滹沱河南岸集聚,合理安排新增居住组团,高标准配套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产城融合布局。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