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本市开辟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行政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