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更新条例/第四章 城市更新的实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实施产业园区更新改造的,应当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现代产业,提升产业能级。坚持房地产开发为产业发展让路,插花式开发为集中开发让路,土地供应优先保障产业所需,引导企业和项目入园进区,推动产业高端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