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二章 气候资源探测第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国土等机构或者部门,建设气象、大气环境、地质灾害、海洋、水文等资料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