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平台载体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科技孵化全链条载体建设,完善以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性发展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支持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发展特色科创园区,支持围绕产业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