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支持在通高等学校整合优质学科资源,打造生命医药、高端纺织、智能信息等领域科研和教学特色,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支持在通高等学校与境内外一流高等学校或者科研机构共建高层次研发机构。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