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标识的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等要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餐具、饮具、包装材料;采取防尘遮盖等方式予以妥善贮存,防止污染,确保清洁。

使用一次性容器、餐具、饮具、包装材料的,推行使用可降解产品。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