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使用、标志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