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地名管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