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