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的种子应当达到国家或者本省的质量标准。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禁止进出口假、劣种子以及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