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六章 扶持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其子女或者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保障一定的护理时间。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