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结果第十七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充分运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