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阳宗海水域不得使用燃油机动船、水上飞行器和水下潜航器,但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科研、执法、救援、清淤除污的除外,现有的燃油机动船应当逐步更新为清洁能源或者新能源动力船。

阳宗海入湖船舶实行总量控制,由管理机构审批。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