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建设工程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勘察文件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或者依法按其他有关规定审查合格后,方可作为建设工程设计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或者依法按其他有关规定审查合格后,方可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的依据。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