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将批准预售的房屋全部同时公开预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