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箱、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并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