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组织第十八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一)老旧小区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确有困难未成立的;(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