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镇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管理第十六条有效从事工业、建筑、餐饮、汽车清洗、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