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实施虐待、遗弃以及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