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发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宣传科学理论和政策、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推动移风易俗,提高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法治观念。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