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在户外设置广告应当符合广告规划及城市容貌标准,管理责任人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和清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