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城市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屋顶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