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自治区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建立与基础研究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强化对基础研究人才的长周期支持,鼓励和吸引优秀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