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区建立和完善科研攻关协调机制,围绕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等重大需求,加强重点领域项目、人才、平台、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产学研紧密合作。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究开发活动,促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