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 生产经营规范第十三条有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由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