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 生产经营规范第十四条有效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