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家政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也可以通过熟人介绍、自行招揽等方式直接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鼓励家政服务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