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五章 检验检测第六十九条有效市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制定监督抽查计划,确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并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市和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按照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