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且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所有空间。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