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章 工会组织第十一条有效地方总工会应当推动平台企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平台企业、平台合作用工企业的工会,也可以加入工作地、居住地的工会或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可以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