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区鼓励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支持与气象信息服务有关的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气象信息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