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机关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自治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自治机关注重科技兴农,推广应用农业技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网络,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自治机关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到自治县投资发展各类农产品加工和运销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地方法规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