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研究解决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