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地方铁路管理的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