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架设、铺设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管道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防护要求。地方铁路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为铁路运输提供服务的电信企业应当加强对铁路信号和通信线路、杆塔的维护和管理。实施前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产权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