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龙川江管理范围内砂、石、土料的经营性采挖,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