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支持本市仲裁机构实行符合国情、接轨国际、适应发展的仲裁收费制度,建立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体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