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景观风貌第十五条有效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拆墙透绿。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结合内部和周边环境特点拆墙透绿,向公众开放绿色空间。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给予激励。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