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已废止城市供热主干管网建设资金纳入价格管理,具体办法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