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市场运营体系,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