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在规划、资金、审批、建设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