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卫生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测评内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