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破产启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事项处理、破产企业重组等问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