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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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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

第十九条

有效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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