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保障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